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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10-1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经校党委批准,按照学校巡察工作总体部署安排,校党委第一巡察组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药学院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。巡察的主要对象是:药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

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、校党委有关部署要求,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,坚守政治巡察定位,把“两个维护”作为根本任务,紧扣学院职能责任,按照“四个落实”监督内容,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,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检查对巡视巡察、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,深入查找政治偏差,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、政治监督作用,以高质量监督全方位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,为实现学校全面振兴新突破首战之年既定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:0416-3675499,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:(工作日)8:30—16:30;设立专门信箱:在大学生会堂南墙设置联系信箱;电子邮箱:jyddyxcz1@163.com。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,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药学院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其他干部的信访。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药学院和有关部门处理。

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16:30。

特此公告。

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

2023年10月17日